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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妹妹的遺產,我可以繼承嗎??

2/2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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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孤單,不如一個人開心,所以現在越來越多人跳脫傳統框架而選擇單身,並在事業上闖出一片天,攢下不少資產。

有一個HOWTRUE會員詢問,
『自己沒有結婚父母也過世了,之後遺產可以給其他姊弟的小孩嗎?』


兄弟姊妹是有第三順位的繼承權。
​但如果兄弟姐妹也過世,他們的小孩是沒有繼承權的喔。


這邊可以來看一下民法中,財產繼承者的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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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標題的問題來說

​Q:爸爸的妹妹的遺產,我可以繼承嗎?

假設姑姑沒有配偶名下無子女,姑姑的父母也過世了(也就是你的爺爺奶奶已經過世了)。

若沒有立遺囑,依照上面表格順位,姑姑的兄弟姐妹可以繼承,也就是你的爸爸可以依法繼承姑姑的財產。


Q:但是如果我的父親也不在了呢?

先講結論~若沒有特別立遺囑,遺產就你沒關係囉!
依照《繼承法》規定,因為侄子(姪女或是外甥)與姑姑屬於三代旁系親屬,所以你並不是姑姑的法定繼承人


Q:那還能怎麼辦?

當然,法律還是有人性的一面,如果姑姑都是你陪伴照顧,《繼承法》同時規定

「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所以假使你有照顧姑姑,那麼還是有機會可以分到遺產的,所以孝順還是有用的 XD

​

Q:那如果沒有立遺囑,法定繼承順位都不在了,怎麼辦?

若真按照順位無人可以繼承,那就會收歸國家了,所以最好的解決方式,還是生前立遺囑,死後把房產贈與給你,這樣是比較萬無一失的。

這邊可以順便分享,《繼承法》一些規定

Q:假如果先生走了,財產是我獨享嗎?

沒有喔~ 雖然配偶可以有財產繼承權,但並非獨享,如果先生沒有立遺囑,交代要給誰,那麼你還要按照民法規定,將其他遺產繼承人一起分配才行

情境題:先生身亡,留下600萬遺產 (比例參考『特留份』)
Q:若我有兩個小孩可以各得多少?
A:配偶與直系親屬為平均分配,媽媽與小孩可以各得200萬(600萬/3人=200萬)

Q:若無小孩,那我跟先生的父母可得多少?
A:依照規定,配偶可以得到300萬 (600萬 x 1/2),先生的父母則各得150萬(300萬x 1/2)


​另外生前立遺囑也不是想給誰就給誰,還要注意《特留份比例》
即有提到繼承人可以繼承遺產之法律規定最低的比例​​


繼承人有數人共同繼承時,應有一定之分配比率,只要不違反民法第1223條規定的特留份比例,遺產可以死者自己訂立的遺囑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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